河南申诉驳回,足协评议三判正确。

【足协官方评议深入解读】

XXXX年7月30日消息,中国足协官方于今日公布了新一期评议结果,特别涉及到中超联赛第18轮上海申花与河南俱乐部酒祖杜康的比赛。此场比赛中共有三例判罚引起了广泛关注,经过专业评议组深入探讨,均认定裁判员的决定是正确的。

**判例一**:在比赛的第45+7分钟,上海申花队在比赛中取得了进球。进球前,上海申花9号队员疑似手臂触球。尽管河南俱乐部对此提出了申诉,认为对方队员手球犯规在先,但评议组经过详细分析后认为,该队员的手臂触球是在自然位置发生的意外情况,并且是同队队员在之后进球,与手球队员无关。因此,根据竞赛规则,这一行为不构成手球犯规,进球依然有效。同时,VAR(视频助理裁判)没有介入也是正确的决定。

**判例二**:比赛进入第90+8分钟时,河南俱乐部酒祖杜康队踢出角球后,助理裁判员举旗示意球已经整体离开比赛场地。裁判员随即鸣哨停止比赛。但随后河南队队员将球再次踢进对方球门。对于这一判例,评议组经过细致的VAR视频回放后认为,从视频角度出发,球在空中的确已经越过球门线离开了比赛场地。因此,助理裁判员的判断和裁判员的决定都是正确的,而后续的进球应该被判定为无效。此外,评议组也提醒了助理裁判员和裁判员在类似情况下应延迟做出决定,以便为VAR提供更多回看机会。

**判例三**:第45+1分钟时,上海申花13号队员在本方罚球区附近对河南俱乐部11号队员犯规。起初裁判员认为犯规地点在罚球区外,但VAR介入后发现实际是在罚球区内。随后裁判员直接改判为罚球点球。对于这一判例,评议组经过深入探讨后认为,上海申花队员的犯规是确实存在的,并且其发生地点在罚球区内无误。VAR的介入为裁判员提供了准确的判断依据,使其能够直接根据视频回放结果作出最终决定。这一过程中,尽管裁判员没有进行在场回看,但直接根据VAR的回放结果进行改判是符合竞赛规则和VAR操作规范的。同时,评议组也指出了裁判员在此次判罚中遗漏了“电视示意信号”手势的不足。

总体而言,这三次判罚的评议结果均肯定了裁判员的决定和VAR的介入时机是正确的。这不仅体现了足协对比赛公正性的坚定维护,也为未来的比赛判罚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指导和参考。同时,评议组的细致解读和指导也为各队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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